来源:咸林医学网 发布人:学林网 发稿日期:2024-02-02
中医执业医师考试报名资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年版)》以及1999年以来原卫生部陆续下发的有关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认定的文件为依据。
中医传统师承/确有专长考试简介
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以下简称出师考核)和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考核(以下简称确有专长考核),是对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是否具有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资格评价和认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全国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的监督管理工作。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的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工作。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确有专长考核的组织实施工作。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领导下,具体负责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的技术性工作。
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包括临床实践技能考核和综合笔试;确有专长考核包括临床实际本领考核和综合笔试。出师考核的临床实践技能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的临床实际本领考核,均采取基本操作与临床答辩的方式,综合笔试均采取闭卷考试方式。 因为师承/确有专长考试一般是由各地的卫生部门自行组织自主命题,因此报名时间、考试时间等都是由当地自行发通知。 师承人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具有同等学力,并连续跟师学习满3年才能报名参加, 确有专长人员应依法从事传统医学临床实践5年以上并掌握独具特色、安全有效的传统医学诊疗技术才能报名参加。 师承/确有专长人员在授予《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或《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的医疗机构中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可以申请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师承/确有专长人员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评定。
师承/确有专长人员在授予《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或《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的医疗机构中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可以申请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传统师承/确有专长考试报名条件
根据《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师承/确有专长考试报名条件如下:
一、师承人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具有同等学力,并连续跟师学习满3年。
二、师承人员的指导老师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医类别中医或者民族医专业执业医师资格;
(二)从事中医或者民族医临床工作15年以上,或者具有中医或者民族医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和独特的技术专长;
(四)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信誉良好;
(五)在医疗机构中坚持临床实践,能够完成教学任务。
三、师承人员应当与指导老师签订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式样的师承关系合同。
四、师承关系合同应当经县级以上公证机构公证,跟师学习时间自公证之日起计算。
五、指导老师同时带教师承人员不得超过两名。
一、依法从事传统医学临床实践5年以上;
二、掌握独具特色、安全有效的传统医学诊疗技术。
中医执业医师考试报名条件
(师承和确有专长考生)
(1)在1998年6月26日前已经县级以上中医药管理部门批准取得有效行医资格的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学人员,经过资格考核可以申请参加考试,1999年和2000年未申请参加资格考核的除外;
(2)在1998年6月26日前已经地级以上中医药管理部门审定为确有专长并经县级以上中医药管理部门批准取得有效行医资格的人员,经过资格考核可以申请参加考试,1999年和2000年未申请参加资格考核的除外。
(1)师承人员申请参加中医医师资格考试需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具有同等学力,并连续跟师学习满3年。指导老师必须具有中医、民族医执业医师资格并从事中医、民族医临床工作十五年以上或具有中医、民族医医学专业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确有专长人员申请参加中医医师资格考试应具备:依法从事传统医学临床实践5年以上,掌握独具特色、安全有效的传统医学诊疗技术,并经省级的市卫生、中医药行政部门确认医术有专长;
(3)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取得《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或《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后,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授予《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或《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的医疗机构中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可以申请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4)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机构中从事传统医学医疗工作满5年,可以申请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中医传统师承/确有专长考试证书领取
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合格者由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颁发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式样的《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
确有专长考核合格者由负责组织考核的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发给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式样的《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并报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备案。
最后一篇
12月07日19:30-20:30
12月03日19:30-20:30
11月23日19:30-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