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杭州市人才管理服务中心 发布人:学林网 发稿日期:2021-11-07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简称第31号部令)第十七条规定,现将2021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杭州考区)中已认定违纪违规考生的考试违纪违规行为拟处理意见公告如下,考生如对所认定的违纪违规事实存在异议,可在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的,将依法依规作出正式处理决定。
联系电话: 0571-85464667
附件:2021年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拟处理意见(9人当次该科目成绩无效处理)
杭州市人才管理服务中心(杭州市人事考试院)
2021年10月29日
12月07日19:30-20:30
12月03日19:30-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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