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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21年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

来源:江苏省执业药师协会      发布人:学林网      发稿日期:2021-09-07


附件:公需科目学习流程


说明:

  1、凡报名参加2021年度专业科目继续教育的学员,直接参加本公需科目学习,无需另行报名,可在“我的课程”内打开学习。

  2、学习流程:(1)电脑端:协会首页学习登录—我的课程—公需科目学习。(2)手机端:关注微信公众号—学习登录—我的课程—公需科目。

  3、本公需科目的继续教育学习为我省自行组织开展的,此前中国药师协会在国培网(app)上组织的公需科目学习已停止使用。


江苏省执业药师协会

2021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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